2021-04-06-你憑什麼讓我借款給你?
這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從事民間融資這麼多年,其實我們借款的門檻比起銀行容易非常多,相對承擔的風險也比銀行來的高,以工作上來說,民間融資只需要你有證件、簡單的財力證明便能輕鬆借款。但以我個人而言,就算是認識再久交情再好的親朋好友,我的原則就是,你憑什麼讓我借款給你?你能提供的保障是什麼?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是個有信用的人?然而這些急需周轉迫切借款的人們,又該用什麼樣的方式說服像我一樣能夠提供幫助卻懷有疑問的債權人呢?這些都是你我都應該深思的課題。
2021-03-03-假借款真勒索,逆子為錢迷失自我
幾天前一對老夫婦帶著兒子找上我申請借款,看著他們的身份證資料,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80幾歲的老人家要來借款,是遇到什麼嚴重的金錢困難嗎?孩子們或親友們難道沒辦法幫忙?而這樣的借款對象對我們業者來說具有高度風險,一來他們已經沒有工作能力不知是否能償還借款,二來則是兩位老人家年事已高,如果借款期間過長是有無法討回的可能。老爸爸拿出一張很陳舊的土地所有權狀,告訴我們這塊土地是好幾代前的祖先遺留下來,也是他目前身上唯一值錢的物品,所以希望能以土地做擔保,跟我們申請借款。
2021-02-26-借錢看人品,別做他人眼中的過街老鼠
最近在親友間有個讓人非常頭痛的人物,是一個已經遊手好閒很久的晚輩,每一份工作都不超過3個月,成天就是跟老父母伸手要錢,每一位親戚幾乎都被她借錢過,賴帳不還是在自然不過的事,如果他肯還你一些都要感謝老天爺了。看到這裡你一定會想,那乾脆不要借錢給他就好啦,當然,正常狀況下誰都不會再借錢給這樣的混蛋,但是他的老父母一直都是我們很尊敬的長輩,去年兩個長輩陸續因為病痛倒下,所以這個混蛋經常用父母的醫藥費當成借錢的理由,所以還是有蠻多親朋好友因此而借錢給他。
2021-02-22-什麼是借貸?什麼是理財?從小培養孩子的金融觀念-(下)
承上篇,好友教育孩子正確金錢觀念的方法很簡單,在這裡也提供給大家做參考,但是在告訴大家之前,首先當父母親的心態也要有所調整,我們總是會擔心給予孩子太多金錢,怕他們亂花怕他們用途不正當,所以都會嚴格管制他們的金錢。其實這個方式是錯誤的而且落伍,如果你無法教育孩子如何管理自己的財務,未來他們在學校裡、社會上所要學習的就更多更雜,你不會希望你的小孩到了20幾歲才去了解什麼是借貸?什麼是理財?什麼是記帳?什麼是妥善運用金錢?你只要記住,每一種錯誤的金錢觀,都會導致孩子面臨未知的風險,提早教育就是提早避免財務危機。
2021-01-16-做個借款容易還錢更容易的債務人
年關將近了,在過去的2020年中,無論是客戶也好或是親朋好友也好,蠻多人來申請小額借款或是跟我私下借款的,身為債權人,當然會希望新的一年來臨前,這些債務人能夠將借款清償。但我不習慣催促別人還債,一向堅持「你有錢就會還我,沒錢我逼你也沒用」的心態,所以不瞞大家說,有許多陳年舊帳至今未收回也是很正常的事,雖然我不會討債,但以每個人借款還款的模式去看,自然在心中對於對方的人品信用打了分數。有些人來借款,就會清清楚楚地告訴我,這筆錢什麼時候能還,無論期限長或短,說出口的承諾就一定會做到,然而有些人來借款,不知道是記性差還是根本不把自身信用放心上,總有百種理由一拖再拖,最後甚至撕破臉對簿公堂的情況也不在少數。
2021-01-10-把借錢的主導權掌控在自己手上
這個議題其實我跟大家說過很多次了,借錢並不是一件壞事,只要在有規劃有目的負責任的情況下借錢,我相信借錢這行為就會是一種良性的社交行為。我們仔細去回想曾經跟人借錢的景象,完全都是處於被動狀態,被要求該怎麼還錢、被決定能不能借錢、被人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被當做是無法執行金錢管理的人,這樣的被動因素就是借錢這件事常被誤解成壞事的原因。但如果我們能夠把借錢的主導權控制在自己手上,主動提出借錢需求、主動規劃還款模式、主動提出各種具體保障讓債權人安心、主動把借錢這回事認真看待,其實未來的演變就會完全不一樣。
2020-10-18-有了借貸每月還款我還能存錢嗎?
人的一生當中借貸背負債款的情況很常見,當學生的時候可能有學生貸款,進入社會後可能會有車貸、房貸、信貸等等,真正可以一次付清大筆款項的能力對於小老百姓來說都很高的困難度,所以身上背債有借貸紀錄的經驗應該人人都有。但是如果在有借貸負債的情況之下還能存錢甚至投資呢?正常來說,只要你有固定的工作薪水,借貸負債的對象不是很多,金額也不會太大,在收入分配上其實都綽綽有餘。只要能夠做出正確的規劃,也要改變對金錢的觀念與消費的習慣,脫債自由的日子就離你不遠了。
2020-04-27-追討借貸時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
以目前台灣法律對於借貸關係的成立認定,只要借貸雙方經過協調及產生共識,借貸關係就算成立了,先前的文章中,教會大家很多如何讓借貸關係更明確更受法律保障的方式,今天就聊聊該怎麼維護自身權益。一般借貸大多是一對一的關係,也就是債權人跟債務人只有單一對象,這樣的情況在產品借貸糾紛的時候都比較好處理,那什麼樣的情況就比較複雜呢?其實我們經常遇到,當債務人在外面借貸的對象不只一個,金額也不盡相同時,如果想追討借貸出去的金錢,就必須以法律層面做處理了。
借據-2020-03-14-債務人因病亡故了!我該怎麼追回借款?
之前提到如果債務人借款不還,依照法律的規定,是無法要求他的家人清償,只能透過法律聲請強制執行。但如果債務人亡故,我們該怎麼追回借款呢?債權會不會隨著債務人死亡而消失呢?幾年前我遇到過相同的狀況,父親的換帖兄弟跟父親借了一筆45萬元的借款,當下有簽立借據及本票,說好每個月歸還2萬元,連同利息所需的還款期限為2年,但是換帖兄弟在借款後沒多久就因病去世,父親念在兄弟之情而且人都已經離世了,所以不願意追討這筆借款。